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县 ( 市、区 ) 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的意见》和商务部、文化部《
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沧州市人民政府将开展第二批市级非
物质 文化遗产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这对于建 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体系,发掘、保护、传承老字号 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特色经济,加快我市沿海经济
社会发展强 市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 的重要性。各县 ( 市、区 )
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发掘餐饮、零售、食品、 医药、居民服务等行业的老字号,整理出其拥
有的专有品牌、传统技艺、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开展老字号的“一乡一品,一县一品”发掘
保护工作。在普查和建立本辖区县级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基础上,将具有突出文化历
史和科学价 值,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处于濒危 状态等特点的项
目申报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县级名录项目建成后由
县政府颁发“县老字号”牌匾,市级名录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颁发“沧州市老字号”牌匾,对
名录项目涉及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保护和宣传。 二、各县 ( 市,区 ) 要站在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树立金字招牌的高度力 p 以重视。主管
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申报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各县 ( 市、区 ) 在 2008 年 8 月 1
日前 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县级名录项目,并于 9 月 1 日前 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暨
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报至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级名录将于
10 月 1 日 前 由沧州市人 民政府公布。 三、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名录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 一 ) 项目申报书要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要简明 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书和项
目简介一律以 A4 纸印制,一式 3 份; 电子文本 (Word) 光盘 1 份; ( 二 ) 每个申报项目要制作 10 分钟的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 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
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 到技术要求。 ( 三 ) 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申报书、辅助材料制
作要求等同于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名录项目,登录“沧州文化网 (www . cangzhouwh
. gov . cn) ” 公告栏下载。 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沧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南楼 206 室 ( 沧州市群艺馆
楼内 ) 。 邮 编: 061001
联系人:吕世忠
电 话: 0317-2022210 13903170658
传 真: 0317-2081757
E-mail : hbczqy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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