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文化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起草局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文化行政复议工作;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指导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监督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监督指导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和统计工作;统筹安排市拨文化经费;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根据上级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文化管理体制、工资分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等项改革;编制文化艺术人才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政策做好老干部工作。
三、艺术发展科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艺事业的改革和艺术研究、创作并协调组织各种艺术比赛、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指导所属艺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四、社会文化科
综合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制定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研究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督促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群众业余创作活动;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五、文化市场科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制定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新闻出版科
归口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印刷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企业许可证、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批、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出版、印刷或发行),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七、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